他姜彦是突厥种,马背上杀人,刀尖上舔血。可这个独子,偏生了一副汉人文士的骨头,软弱善良且没出息。
倒是那个捡来的孩子,越长越像他。姜瑾三岁就能骑马,五岁敢看他杀人,七岁跟着学兵法,一点就透。姜彦教着教着,教出了几分真心:管他什么血脉,这乱世里,能接得住他这把刀的人,才是继承人。
至于姜勋?
姜彦早就不看他了。只偶尔见到他给姜瑾掖被角,给姜瑾熬药,在姜瑾练武摔伤时急得眼眶发红……
没出息的东西。
屠城那日,天也是这么冷。
姜彦围城三月,士卒死伤过半,终于破城。破城后,他站在城楼上,看着黑压压的将士,“晓喻全军,给假三日,全城大索。”命令一下,呼声震天。
将士要财,要女人,要拿命换来的犒赏。这是规矩,是铁律,是他姜彦稳军心的手段。
然后姜勋站了出来,他跪在城门口,拦住要进城的兵卒,跪到姜彦面前,额头磕出血来:“父帅,城中百姓无辜!”
“无辜?”虽是问句,但语调很平,并无问意。
姜勋哀求:“求父帅收回成命,城中老幼,皆是一条条性命!”
姜彦低头看他:这个儿子跪在地上,脊背却挺得笔直,仰着脸看他,眼眶红着,却一步不退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