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指不由得攥的死紧,涣征只要一想到这孩子本该是他先拥有才对,心里莫名就生出酸涩与嫉妒之感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情绪将他腐蚀得心力交瘁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世上也没什么后悔药可吃,现如今他大可以等万宸成婚当晚就把思妄带走。

        涣征想:这人如此愚笨,想必还是会和自己走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倒不是他有多自信,只是回想起那人充满羞涩与爱慕的眼神,他觉着思妄心里应当还是有他的,至于怎么让他跟自己走,他自有应对的方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也不知道他如今是个什么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据书上说,哥儿生了孩子皮肤会变得松弛,身材走样,更有甚者还会有热毒的后遗症。

        涣征带着些许安慰的想:或许看到他变丑了,自己那些杂乱的心思也该平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万宸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,手中的红绸什么时候脱落的都不知道,他眸色黯然,不见丝毫欣喜,涣征捡起那段红绸,温声提醒:“这么重要的东西,可别弄丢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指望万宸会接,便放在他残疾的双腿上,对弟媳嘱咐道:“三弟他就是性格冷了些,人还是好的,今日过后你就是王府的孙媳了,祝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新娘盖着红色的纱布,隐约间透出的红唇朦胧又小巧,她含羞带怯地轻点了下头,声音温婉又乖巧:“谢二哥,我会好好服侍郎君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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