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干他们这行,早期给人酒吧开业,老板生日唱歌,都是常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接触的人三教九流很多,有时候人家逼着你喝酒,不喝不行,西瓜刀架你脖子上,那个

        时候别说要演出费,能活命就算不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据吴惊所知,他认识的人里,基本上个个都被人赖过演出费,唯独丁修,没听说被赖过账。“哪有你说的那么玄乎,也有欠我钱的,只是大部分都走法律程序解决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公司的法务,每个月那么高的工资养来是干嘛的,就是打官司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文明社会,能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就尽量用法律手段解决,这是丁修和老秦一向惯行的宗旨。吴惊注意到,丁修说的是大部分走法律程序,说明还有小部分是自己解决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能说这家伙是真刚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一想到他那强悍的战斗力又释怀了。丁修要是知道吴惊想什么,肯定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入行的时候确实遇到过不少要赖账的,也跟人干过几次,老板的狗腿弯刀被他抢过来,架在老板脖子上时,出场费啥的都挺好结的,对方和气得一批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后来随着名气越来越大,这种事越来越少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人找他商演,先付多少首款,具体多少钱,唱多少首歌,演出多少分钟,喝不喝酒,都在合同里明文规定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