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之初一闻气息,便知道郝风是跟他一样的间子,同是间子便没有了身体的诧异,他也不必害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可折死我了,别叫我少爷,少爷的,我叫郝风,风雨雷电的风,你要不嫌弃就叫我阿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郝风比任之初还要自来熟,同是少年郎,任之初却比郝风沉稳了许多,郝风那风风火火的做派,倒没有让任之初觉得是个坏人,只觉得郝风很有趣,也不禁的笑了笑,谁知道郝风竟呆呆的望着他,任之初悄然松开手,伸手晃了晃郝风的眼睛,“少爷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呀,叫什么少爷,都说了叫阿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之初这下挠头了,他是来避祸的,哪能想到还能遇到这样的人和事,阿风这个称呼太亲昵了,初来乍到的不太合适,“还是叫少爷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郝风一下子就跟瘪了气似的有些沮丧,不情不愿的说:“你怎么不愿意搬到正堂跟我相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之初心下一计较,原来是这样,人在屋檐下,郝风可是郝员外的小儿子,顺水推舟也是好的,但他看了看一旁垂首侍立的老二,也有了一个特别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,在下初来投奔,不好唐突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郝风眼看着丧到了极点,但任之初话锋一转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如果,但我知道郝少爷满腹经纶,必有大才,如果能为站在那儿的仆从老二取个新名字,引用个诗词典故什么的,若少爷能做到,我便听了少爷的话,与你为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郝风肉眼可见的活泛了起来,眸光闪亮,就如同落在春天土壤里的种子,浇一浇水就生机昂扬,就是那眼睛就跟长在了任之初身上,一刻都不停留。而任之初也似乎察觉到了郝风的眸光,做惯了生意的他也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,但至少现在他反客为主,先稳住了郝风,看他接不接招,他搬不搬家无所谓,只是借这个让这位少爷给老二改个正经名字,也就算了了他的心事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事情出乎他的意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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